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培养造就复合型人才。经研究决定,西北工业大学2021年继续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二)应为西北工业大学2021届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应届毕业生,或西北工业大学2018-2020届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本科阶段在校综合表现良好,无违纪违法记录。
(四)各专业类兼招,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五)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
序号 |
招生专业 |
授予学位 |
不能报考的专业类 |
1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工学 |
航空航天类 |
2 |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 |
工学 |
航空航天类 |
3 |
软件工程 |
工学 |
计算机类 |
4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5 |
信息安全 |
工学 |
计算机类 |
6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工学 |
材料类 |
7 |
工程管理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8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注:不能报考的专业类下具体专业见附件1。
每位考生只允许填报一个专业,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总规模不超过150人,各专业最终招生计划视报名情况而动态调整。
三、网上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18:00至5月31日18:00。
第一步,申请人登录西北工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https://zsb.nwpu.edu.cn/zsbm),报名系统用户名为考生在我校本科阶段的学号,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建议考生首次登录系统后及时修改密码。
相关信息包括:
1.基本信息:本人1寸免冠证件照及个人信息,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并填报专业志愿。
2.个人荣誉与奖励:考生须如实填写本科学习阶段院级及以上荣誉和奖励情况,并将对应获奖证明扫描件通过“附件”栏上传系统。未上传相关获奖证明者视为相关获奖信息无效。
3.等级证书:考生须如实填写所获的等级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情况,并将对应证明扫描件通过“附件”栏上传系统。未上传相关证明者视为该项信息无效。
4.个人陈述: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相应位置撰写800字以内的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可包括考生本科阶段的学习实践经历、成长发展经历和未来学习计划等。
注:考生本科期间成绩单、学籍、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等信息由招办统一向相关部门调阅,无需考生自行上传系统。
第二步,下载并打印《西北工业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本人签字确认并拍照或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四、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学校对考生在系统填报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如因申报信息不符合相关报考条件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审核结果将于6月6日左右通知考生,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二)面试
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培养潜质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请考生关注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报名系统的通知公告。
(三)录取
1.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重点考查考生的学业水平和知识结构,主要依据为考生当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排名和本科阶段的课程成绩单;第二部分重点考查考生的培养潜质和综合素质,主要依据面试成绩。总成绩中,第一部分占60%,第二部分占40%。
2.学校将依据分专业招生计划,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在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3.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必须在2021年秋季学期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培养与毕业
(一)入学后按照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各专业相应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二)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读期间,不得转专业,不参与免试研究生推荐。
(三)学业期满,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符合派遣条件者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有关政策进行就业派遣。
对于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学费:学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详见学校当年发布的收费公示。
(五)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管理参照学校大学生相关管理规定。
六、其他要求
(一)西北工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教育部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二)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工作,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经查实后,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对于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和投诉电话:029-88493708。
七、咨询方式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72
报考咨询电话:029-88460206
传真:029-88492310
电子邮箱:ao@nwpu.edu.cn
招生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zsbnwpu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pu.edu.cn
八、本简章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